2020-11-25 14: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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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补贴可以领取!
快来看看有你的份吗?
本市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
可以申请最高500万元的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每人每月500元!
年底前可申领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以训稳岗的工作部署,帮助企业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稳定员工队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深圳市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引(对外发布)》(下称《指引》)。企业可在2020年12月28日前,根据参保职工人数,以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贴,申请资金上限为500万元。
以工代训补贴:最多可申领3个月
“以工代训”补贴是指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劳动者适应岗位需求后,由企业申请的培训补贴。
申报企业应满足在本市为员工缴交社会保险费,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的要求。补贴月份为今年1月到12月,企业可自主选择参保人数最多的月份,享受最多3个月的补贴。
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可选一项补贴进行申请:
(一)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二)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三)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四)其他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图为四个补贴项目的逻辑关系图
这五大行业的大型企业
可申报全年补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大型企业可以申请今年各个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具体企业以纳入市统计部门2019年相应行业统计范围的名单为准。
图为五个行业大型企业的认定规则
带动本市就业的大型企业
可申领补贴
其他行业的大型企业若在今年1月1日后新吸纳了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可申请对应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具体企业以纳入市统计部门2019年相应行业统计范围的名单为准。
企业需满足在今年首次招录了入职前从未在该企业有社保缴交记录的员工的要求。吸纳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需由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且身份在有效期内。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
可申领指定月份的补贴
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而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符合“停工停业”认定条件月份的补贴。企业当期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即可认定为符合“停工停业”条件。
图为停工停业企业的认定规则
带动就业的中小微企业
可申报对应月份补贴
其他的中小微企业若在今年1月1日后新吸纳了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对应月份的以工代训补贴。
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需由市内外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或登记,且身份在有效期内。
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以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注意!年底前申报
意向申报企业需在今年12月28日前,向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贴。企业可在11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
或在12月1日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以工代训补贴”事项,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月份逐月申请培训补贴。
符合申请资格和规定要求的,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依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入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申报材料清单
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吸纳异地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需按系统提示提供材料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的证明材料(如属本市认定或登记的上述3类人员,则企业无需提供材料)
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创新和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体系,是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必要手段。本次《指引》充分发挥了以工代训政策稳岗位、保就业的支撑作用,助力企业稳岗保岗,提升职工技能水平。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