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或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大年 多地已开始行动

2021-02-25 1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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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已有江西、黑龙江、陕西等3个省份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天津、成都等地也提出上调计划。

  记者樊旭

  今年以来,已有江西、黑龙江、陕西等3个省份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另有多个省份提出将上调最低工资。专家指出,随着中国走出新冠疫情阴霾,经济有序恢复,今年或将是上调最低标准的大年。

  2月22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和该省实际情况,今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150元。调整后,一类区标准为1950元、二类区1850元、三类区1750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上调1元,上调后的标准分别为:一类区19元、二类区18元、三类区17元。

  2月11日,《黑龙江日报》报道称,该省将于4月1日起根据不同档位上调最低工资标准160元或180元。上调后的标准为第一档1860元;第二档 1610元;第三档1450元。

  1月28日,江西省提出,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4月1日起分别提高一类区170元至1850元、二类区150元至1730元、三类区140元至1610元。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一、二、三类区分别18元、17元、16元,上调为19元、18元、17元。

  除了上述三省,各方消息显示,还有更多省份即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比如,2月20日,天津政务网刊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134条重点工作之一是,“千方百计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2月18日,成都市在《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2021年工作计划》中提出,通过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工资水平和最低工资标准等18项具体措施,力争实现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

  2月5日,北京市在《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中也提到,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计发等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调整周期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不少省份选择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比如,天津市人社局在去年3月称,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人社厅去年8月表示,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和企业承受能力,疫情防控期间经济社会步入正轨前,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唐珏对界面新闻表示,一般来讲,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需要好的宏观环境。“一个不能忽视的方面是就业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劳动力大省来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要面临成本上涨,可能就会减少劳动力雇佣。而稳就业又是这两年非常重要的政策目标。所以对于就业压力较大的地区,调整的频率和幅度也会小一点。”

  唐珏表示,当前我国疫情控制得当,经济恢复到潜在增长率水平,这些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提供了条件。再考虑到政策规定等因素,今年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可能会比较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4月发布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去年3月31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即2480元/月,其次是北京和深圳,均为2200元/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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